自己名下的车辆可以互相交换车牌。具体操作有以下两种:
1、车牌可以交换到另一辆机动车上,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两车要在同一个地方注册,两车性质要一样。可以在车管所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2、可以把旧车卖掉,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过户注意事项:
1、车辆可以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2、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车牌号在车主名下使用满一年可自动保留,如果车辆过户,车牌号会在车主名下保留一年,一年内如果没有继续申请使用就会被号池回收。如果一年内被申请使用可以直接挂到自己名下直到下个换车周期。
原车号码满足规定的使用年限,只可以保留在原车主名下,可以在买新车时直接使用。如果不满足条件或是原车主放弃原来的车牌,则由车管所收回其号码,新车主需要重新选号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