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一经查处会受到如下处罚:
1、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2、一旦车主在无交强险保障期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车主将自己支付巨额赔偿费用;
3、未交交强险的机动车在进行年检等一系列检测时不予通过。
4、没买交强险驾驶证可扣1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点第(四)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因此,机动车未买交强险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应留意交强险有效期限,及时投保,避免因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过期而造成事故赔偿方面的损失和交通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