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的处罚规定为: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