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车不是一年一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