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毫克每千米、非甲烷烷烃68毫克每千米、氮氧化物60毫克每千米、PM细颗粒物4.5毫克每千米。国六B:一氧化碳500毫克每公里,非甲烷烷烃35毫克每公里,氮氧化物35毫克每公里,PM细颗粒物3毫克每公里。
国六排放标准是现行国五排放标准的升级版,对汽车尾气排放要求更加严格和科学。与国家五项排放标准相比,国家六项排放标准在多方面得到了显著优化。
国家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此法规可以更全面、客观地判断车辆的排放水平,更容易实施和监督。
由于国六排放标准升级幅度较大,为了给汽车行业提供车型和动力系统变更升级以及生产准备的缓冲期,国家标准设置了国六排放标准A和国六排放标准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其中,限值相对宽松的国六A期将于2020年7月1日全面实施,而国六B期作为国六的完整体,将于2023年7月1日全面实施。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介绍:
1、国一标准:2001年7月1日全国实施,主要针对一氧化碳、碳氢化物和微粒排放有限制要求;
2、国二标准:2004年7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一氧化碳降低百分之三十,碳氢化物和碳氧化物降低百分五十五;
3、国三标准:2007年7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国三较国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降低百分之四十;
4、国四标准:2010年7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比国三降低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
5、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全国实施,要求相比国四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量要降低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