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限速规定高速时限速一般为110至120千米每小时;国道、省道等一级公路限速80公里每小时;郊区道路限速70-80公里每小时;城市道路限速为40至60公里每小时。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或者危险路段行驶时,遇有沙尘、冰雹、雨雪、大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在高速公路超速处罚新规中,对小型车和大型车的超速行为有四种处罚:警告;罚款200元,扣3分;罚款1000元,扣6分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吊销所有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时30公里,高速公路每小时40公里;是同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时50公里,高速公路每小时70公里。
高速公路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摩托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如果同方向有两个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速度为每小时100公里;如果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最低时速为110公里,中间车道最低时速为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