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重标准如下: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20吨的即为超重。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30吨的即为超重。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40吨的即为超重。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50吨的即为超重。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即为超重。
6、其它情况: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也算超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一定要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拨打求救电话。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和调头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