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此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雾天行车中最多追尾事故。但也有一些技巧可以规避追尾发生。车主可以根据能见度调整车速及与前车距离,保证因前车或前方道路出现状况有足够的处理时间。如果后车跟车太紧,可以间断性轻点刹车,刹车灯亮起警示后车保持距离。但不可真刹,更不可急刹。如果真要降低车速或停车,应提早100-200米慢松油,然后逐渐使用刹车降低车速到停车,以防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