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次数限制。根据《公安部第123、124号令100问》规定:
1.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2.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3.科目一和科目四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科目四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科目四是属于安全文明驾驶理论考试,预约考试不合格的情况下,可以当场补考一次。如果两次考试成绩都不合格,就需要等到10天之后再去重新预约。
科目四总共有50道题目,每道题目2分,必须要达到90分才算合格。考试不合格的情况下,不需要缴纳补考的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就是,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是三年时间,如果在这个有效期时间内依然没有考过科目四的情况下,就会导致之前考试合格科目的成绩被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