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右侧车道最低车速60公里每小时,最高车速120公里每小时;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高速公路是专门为汽车高速行驶而设计的高速公路。我国年平均日车流量在15000辆以上,设计车速应在80km/h-120km/h之间,高速路面分为主路、匝道和辅道三部分,其中主路为车行道,从左至右依次为超车道、快车道和慢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