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没过户可以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等来进行销户。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销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和拆解,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应在车管所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提交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提交的证件、凭证进行审核,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以上就是摩托车卖出后进行销户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