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向各财产险公司、中国银保信北京分公司下发关于《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工作实务要点》的征求意见函,根据北京银保监局的指导意见,未来北京将展开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工作。
根据《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工作实务要点》指导意见,保险公司应要求投保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本人(或本机构)所属账户支付保险费(包括保费批增业务)。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时应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
投保人实名缴费分为两个业务环节,在承保时,保险公司须对投保人身份信息进行验证,确保投保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在缴纳车险保费时,业务系统须对缴费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信息进行验证,投保人可使用本人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支付。如果使用现金,则需要到车险业务经营场所内支付,还需要录音录像。此外,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实名缴费的法律依据,应在车险投保缴费前添加投保人告知确认环节。
据了解,在北京之前,全国已经有江苏、河南、广东等20多个省市陆续实行了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制度。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既能保护车主的权益,又能防止骗保行为,同时还能更好的制约保险行业中的洗钱和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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