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获悉,北京朝阳区法院裁定,中国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是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因此陆风X7的所有销售、制造和营销必须立即停止,同时对捷豹路虎进行赔偿。
据了解,早在2016年6月,捷豹路虎就正式起诉过江铃汽车,指控对方生产的陆风X7车型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的车型设计,并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巧合的是双方都曾成功在外观方面注册了知识产权,这场官司最终的判定结果是双方的专利均无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路虎极光首次在中国亮相是2010年12月,但申请专利是在一年后,已超过规定期限的6个月新颖性保护。
但是,捷豹路虎并未就此放弃,继续发起二审请求。终于在2018年12月的二审判决中,法院认定陆风X7的外观专利和路虎揽胜极光外观设计的差异“未达到具有明显区别”的程度,不符合专利认定条件,并驳回了江铃陆风要求恢复X7知识产权的诉讼。
由此来看,今年的这一判决结果,应该是此案的后续审理结果。在这场专利纠纷中,捷豹路虎终于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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