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120km/h实际行驶150km/h超速25%,会处以罚款,小型车记6分,大中型车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50以上,扣12分。
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20的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20,扣6分。
超速不记分也不罚款的情况:在限速60千米每小时的路段,超速50%且未造成后果,给予警告不处罚。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