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需要更换新车时,是可以使用原牌照的。新车牌照申请必须在原车辆过户或注销后六个月内提出,包括节假日。原号牌必须足额使用了三年以上,由原车主可申请保留原号牌,不能转让给他人。使用原号牌不需要提前向车管所告知,系统默认保留六个月,只要在时间周期内到车管所上牌时告知工作人员要使用本人名下的原号牌就可以。在车主的车辆转移或注销之前,一定要拿车主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实上面登记的身份号码和姓名(单位名称)是否正确,如车主的登记信息是在车辆登记后进行了变更,那么车主就必须先到车管所申请进行信息变更,而且在信息变更完毕后,车辆必须再使用三年才能在换车时使用原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