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交强险保费降至950元 最低只需交665元
2008-01-12 08:39:14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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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昨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并批准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方案。据悉,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
保额由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
根据新方案,交强险责任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调高至12.2万元,比听证的方案规定的12万元责任限额提高了2000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无责赔付”的责任限额也由现行400元调低至100元。
保监会表示,限额提高后,可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
私家车保费降至950元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36座以上公交车等在内的16个车型投保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至39%不等。
此次交强险以“提高保额、降低费率”为主题的调整,是交强险自2007年7月1日以来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办法之后的再次降价。如果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车主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连续三年没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
“老保单”保额自动提高
对于一些还没有到期的交强险保单,新方案对于责任限额采取了“一视同仁”,“老保单”的保额将于2月1日起自动提高。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对截至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无责赔付”简化索赔手续
交强险中的“无责赔付”一度备受广大车主诟病。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从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保险业内人士分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费率调低后,商业三者险承担的风险相应小了,因此不排除将来降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