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时间:12月1日? 据了解,目前相关部委在开征燃油税的内部讨论中,给出了一个非常紧迫的时间点——12月1日正式开征的可能性比较大。
“12月1日开征是不是仓促了点?2008年的养路费都已经基本收上来了。”有人认为,2009年1月1日开征比较合理。不过也有人指出,12月1日开征完全有可能,按汽车养路费缴纳程序,买车后10天需要交,可以按月缴纳。“可以从12月份算起,多收上来的养路费也可以退啊。”
开征税率:30%—50%? 如果燃油税开征,目前可以借鉴的是海南省的做法。1996年,海南省人大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征稽机构均按汽油附加费1.1元/升,柴油附加费300元/吨·月征收。
2006年3月,海南省上调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汽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为1.42元/升,柴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390元/吨·月。
对于燃油税征收税率,此前传言有30%、50%乃至100%等多种说法。目前呼声较高的是30%到50%的税率。有专家指出,要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50%的税率较为适宜。
可替代哪些收费项目? “从发改委公布的内容可以看出,征收燃油税后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此外还将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分析人士说,“其中并不包括过路费。”
这意味着遍布在国内各个路段的收费站仍然会继续存在。分析人士认为,高速公路通行费不会取消,收费标准下调可能性也较小。
(责任编辑:孙梅)